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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指南

房屋所有权证,即我们平时俗称的房产证,是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向房屋所有人核发的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利的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进行房屋交易之后,购房者如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呢? 在办理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下面详细说明购房者如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办理注意事项。

一、所需资料及整理
1、购房者需提供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夫妻二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结婚证)、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款收据。购房者携带以上资料到永盛置业综合部。
2、永盛置业为购房者提供资料:房屋增减变动表、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表、商品房移交结算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契税申请表。【注:以上资料除契税申请表外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永盛置业为购房者填写商品房移交结算书,购房者携带房款收据、购房合同及商品房移交结算书到财务部开具购房发票,由综合部为购房者填写相关表格;
4、发票开具后,加印复印件;
5、永盛置业为购房者估算房产证办理费用。 至此,前期资料已基本准备完毕,然后购房者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由永盛置业协助办理。

二、到房管局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购房者到房管局房屋测绘中心提取产权图纸(或由永盛置业代取),并加盖测绘中心公章后到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
2、购房者将图纸及所携带资料交与房产登记交易中心转移登记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购房者夫妻双方签字并加按手印确认;
3、属首次购房且购房面积小于144㎡的购房者,携带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到到档案室开具首次购房证明;【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4、首次购房证明开具完毕后,购房者将契税申请表交与交易中心审批窗口加盖房管局审批章; 至此,缴纳契税所需资料已整理完毕,购房者携带购房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购房发票、购房者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所在楼的公房证等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首次购房证明、加盖公章的契税申请表到县财政局契税征收办公室缴纳契税。

三、缴纳契税
1、购房者将从房管局所携带的资料交与财政局契税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具契税缴纳存单;
2、购房者携存单到农行缴纳契税,并将银行回单交回契税征收办公室;
3、工作人员为购房者开具契税发票,购房者携契税发票及完税证明返回房管局。

四、申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1、将契税发票及完税证明交回至房产登记交易中心转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并录入资料;
2、转移登记窗口录入资料完毕确认无误后,材料交至复审窗口进行再次审核确认;
3、复审窗口审核确认无误后,材料交至审批窗口审批,审批完毕后购房者到收费室缴纳所需费用;
4、费用缴纳完毕后,发证窗口为购房者打印房屋所有权证
5、购房者在领证表上签字确认;
6、审批窗口审核确认无误后,盖章生效。 至此,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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